神经症有哪些临床表现?
恐惧症
恐惧症是指患者对外界某些处境、物体、或与人交往时,产生异乎寻常的恐惧与紧张不安,并常伴有明显的自主神经症状,如脸红、气促、出汗、心悸、血压变化、恶心、无力甚至昏厥等。患者明知这种恐惧反应是过分的或不合理的,但仍反复出现,难以控制,以致极力避免导致恐惧的客观事物或情境,或是带着畏惧去忍受,因而影响其正常活动。临床表现为:
(1)广场恐惧症 又称场所恐惧症、旷野恐惧症、幽室恐惧症等。是恐惧症中最常见的一种,约占60%。多起病于25岁左右,35岁左右是另一发病高峰,女性多于男性。主要表现为对某些特定环境的恐惧,如广场、密闭的环境和拥挤的公共场所等。患者害怕离家或独处,害怕进入商店、剧场、车站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因为患者担心在这些场所出现恐惧感,得不到帮助,无法逃避,因而回避这些环境,甚至根本不敢出门,焦虑和回避行为的程度可有很大差异。恐惧发作时还常伴有抑郁、强迫、社交焦虑、人格解体等症状,若不有效治疗,症状虽可波动,但一般会转入慢性。
(2)社交恐惧症 又称社交焦虑障碍,多在17-30岁期间发病,男女发病率几乎相同;常无明显诱因突然起病,中心症状围绕着害怕在小团体中被人审视,一旦发现别人注意自己就不自然,不敢抬头、不敢与人对视,甚至觉得无地自容,不敢在公共场合演讲,集会不敢坐在前面,回避社交,在极端情形下可导致社会隔离。常见的恐惧对象为异性、严厉的上司和未婚夫(妻)的父母等,或是熟人。可伴有自我评价低和害怕批评,可有脸红、手抖、恶心或尿急等症状,症状可发展到惊恐发作的程度。临床表现可孤立限于如公共场合进食、公开讲话、或遇到异性,也可泛化到涉及家庭以外的所有情境。部分患者常可能伴有突出的广场恐惧和抑郁障碍;一部分患者可能通过物质滥用来缓解焦虑而最终导致物质依赖,特别是酒依赖。
(3)特定恐惧 患者的恐惧局限于特定的情境,如害怕接近特定的动物,害怕高处、雷鸣、黑暗、飞行、封闭空间、在厕所大小便、进食某些东西、牙科治疗、目睹流血或创伤,害怕接触特定的疾病,促发惊恐的具体情境。特定恐惧一般在童年或成年早期就出现,如果不加以治疗,可以持续数十年。对恐惧情境的害怕一般不波动,导致功能残缺的程度取决于患者回避恐惧情境的难易程度。性传播疾病特别是艾滋病是疾病恐惧的常见对象。其中的血液—创伤恐惧与其他恐惧不同,它导致心跳缓慢,有时出现晕厥,而不是心跳过速。
焦虑症
焦虑症指以广泛和持续性焦虑或反复发作的惊恐不安为主要临床特征的神经症。常伴有自主神经功能紊乱、肌肉紧张和运动性不安,起病并非由实际威胁或危险所引起,其紧张或惊恐的程度与现实处境并不相称。临床上分为广泛性焦虑和惊恐发作。
(1)广泛性焦虑 又称慢性焦虑症,是焦虑症最常见的表现形式。常没有明显诱因,缓慢起病。患者主要表现为精神性焦虑和躯体性焦虑两组症状.
①精神性焦虑 持续存在不明原因的恐惧、烦恼、紧张不安,表现为做事时心烦意乱,缺乏耐心;与人交往或谈话时急切紧张、不沉稳;遇到突发事件时,更感到六神无主,惊慌失措;即使休息时,也感到烦躁不安,坐卧不宁,过分警觉,甚至出现惊跳反应;注意力难以集中,有时脑子里呈现一片空白;入睡困难,多梦,易惊醒。
②躯体性焦虑 常与精神性焦虑并存,多表现为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的症状,如心悸、心慌、出汗、胸闷、气促、口干、便秘、恶心、尿急、尿频、头晕、皮肤潮红或苍白等。有的还可以出现阳痿、早泄、月经紊乱等症状。自觉肌肉紧张,无法放松,可伴有肌肉紧张性疼痛,疲乏无力,眼睑、面部肌肉抽动,双手指细微震颤等。
(2)急性焦虑发作 又称惊恐发作。这是一种突如其来的惊恐体验,伴濒死感、失控感及严重的自主神经功能紊乱。在正常的日常生活环境中,并没有恐惧性情境时,患者突然出现极端恐惧的紧张心理,好像死亡将至,为此奔走、惊叫,四处呼救。其自主神经系统症状,如胸闷、心慌、呼吸困难、出汗、全身发抖等,一般持续几分钟到数小时。发作突然开始,迅速达到高峰,发作时意识清楚,高度警觉,一般历时5-20分钟,很少超过一个小时,即可自行缓解,但不久又可突然再发,发作后仍心有余悸,产生预期性焦虑。不过焦虑的体验不再突出,而代之以虚弱无力,需经若干天才能恢复。
强迫症
强迫症是以强迫症状为主要临床相的一类神经症。常在青少年期发病,多数缓慢起病,无明显诱因,其基本症状为强迫观念或强迫意向,常伴有强迫动作或行为,可以一种为主,也可以集中症状兼而有之。
(1)强迫观念 为基本症状,也最常见。其特点是有意识的自我强迫与反强迫同时存在,二者的尖锐冲突使患者焦虑和痛苦,患者体验到冲动或观念系来自于自我,但违反他的意愿,遂极力抵抗和排斥,但无法控制。患者意识到强迫症状是异常的,但无法摆脱。常见的有强迫怀疑、强迫性穷思竭虑、强迫回忆、强迫性对立思维等。
(2)强迫动作和行为 强迫动作和行为往往是患者为减轻强迫观念引起的焦虑,而不得不采取的顺应性反应行为。常见的有强迫检查、强迫询问、强迫清洗等,也有的患者表现为重复某一在别人看来不合理、甚至可笑的动作,称为强迫性动作。有的患者做某件事情时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丝毫不能违背,如穿衣服时必须先穿左侧或系扣从上到下,一旦有错,必须重新开始,称为强迫性仪式动作,此时精神痛苦可相对减轻,但此时社会功能明显受损。
(3)强迫意向 患者体验到想要做某种违背意愿的动作或行为的强烈内心冲动。患者明知道不应该,自己努力控制,但却无法摆脱这种内心冲动。如患者总有拿刀杀自己的家人的冲动等,尽管这时内心冲动十分强烈,但却从未付诸行动。
躯体化障碍
又称Briquet综合征。临床表现为多种、反复出现、经常变化的躯体不适和疼痛;常起病于30岁之前,病程持续至少2年;各种医学检查均不能证实存在可以解释其躯体症状的器质性病变,患者长期反复就医,有显著的社会功能障碍。常见以下症状:
①疼痛 其特点是程度较轻、部位不固定,性质不相同。常涉及头部、颈部、腹部、背部、关节、四肢、胸部、直肠等,也可发生于月经期、性交或排尿时。
②胃肠道症状 包括嗳气、反酸、恶心、呕吐、腹泻或某些事物引起特别不适。胃肠道检查可见浅表性胃炎或肠道激惹综合征,难以解释患者经常存在的严重症状。
③假性神经系统症状 症状类似神经系统疾病,但检查不能发现神经系统器质性损害证据。常见的有:共济失调、肢体瘫痪或无力、吞咽困难或咽部梗阻感、失音、尿潴留、触觉或痛觉缺失、复视、失明、失聪、抽搐等转换症状。
④性功能障碍 包括性冷淡、勃起和射精障碍、经期紊乱、经血过多等。
疑病症
患者担心或认为自己患有一种或多种严重躯体疾病的持久的超价观念。多数为缓慢起病,常无明显诱因。临床表现以疑病症状为主,伴焦虑、抑郁情绪,还常伴有各种疼痛。患者对自身的健康状况特别关心,对身体各部的感觉十分关注,进而怀疑自己有病,要求医生或亲人同情,虽经各种检查均为阴性发现,仍担心、怀疑检查结果是否有误。因此,患者四处求医,反复检查,常寻觅所谓的验方、偏方,同时,又怀疑其疗效。大多数患者疑病症状单一固定,也有个别患者的症状多种多样。病程冗长,常导致社区功能受损,治疗效果较差。
神经衰弱
神经衰弱的特征是精神易兴奋和脑力易疲乏,常伴有情绪烦恼、易激惹、睡眠障碍、头痛及多种躯体不适等症状,这些症状不能归因于躯体疾病、脑器质性病变或某种特定的精神障碍。病程迁延,症状时轻时重,病情波动常与心理社会因素有关。多数病例发病于16-40岁之间,发病率无明显性别差异,从事脑力劳动者占多数。
(1)脑功能失调症状 脑力活动的易兴奋和易疲乏是神经衰弱的核心症状。表现为不由自主地联想和回忆增多,特别是入睡前,非指向性思想异常活跃、不能控制,由于大脑无法得到充分的松弛和休息,致使脑力容易疲劳。患者经常诉精力不足,脑子迟钝,注意力不能集中或不能持久,记忆减退,工作效率下降,即使长时间休息也不足以消除其疲劳感。
(2)情绪症状 主要表现为容易烦恼和易激惹。烦恼的内容指向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琐事,患者感到困难重重,难以解决。由于患者自制力减弱,稍微受到刺激便易发怒,但事后又感到后悔。部分患者可伴有焦虑和抑郁情绪。
(3)心理生理症状 指心理因素引起的某些生理症状,主要包括紧张性疼痛、睡眠障碍及其他心理障碍。紧张性疼痛常由情绪紧张引起,主要表现为头重、头胀、头痛、头部紧箍感,或颈部、腰背部及四肢肌肉酸痛和不适。睡眠障碍表现为入睡困难、睡眠不深、多梦、易醒,睡后不能消除体力和精力疲劳,有的表现为睡眠节律倒错,缺乏睡眠感。其他心理生理症状还有头昏、眼花、耳鸣、心慌、胸闷、气短、消化不良、尿频、阳痿或月经紊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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